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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岩的风化剥蚀速率与土壤允许流失量的关系 --以长江三峡坝区风化花岗岩土壤为例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土壤允许流失量的确定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它关系到水土保持措施的布设和土壤的可持续利用。然而,发育在不同母质上的土壤,其土壤的最大允许流失量差异很大,确定这一值的依据也各不相同。在岩成土壤地区,母岩风化剥蚀速率的大小直接影响土壤的发育。是确定土壤允许流失量、分析人类加速水土流失的重要依据之一。选长江三峡黄陵背斜段风化花岗岩土壤为研究对象,根据剥蚀沉积相关原理,通过恢复古地理环境及时代,计算出新生代以来本区花岗岩的平均风化剥蚀速率为16.97mm/ka.最大剥蚀速率为49.56。又根据区内太平溪流域的泥沙资料,算出了当地现代的剥蚀速率,多年平均为297.7mm/ka,最小值为31.5mm/ka,而水利部颁布的当地土壤允许流失量为200t/km^2,a,折合为76.9mm/ka,二者相差近1.5—4.5倍。基于此。提出了确定土壤允许流失量必须参考母岩风化剥蚀速率的新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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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催化吸附 KMnO4溶液吸收化合净化法处理稀土荧光灯生产过程中含汞废气 ,经该工艺处理 ,排放的净化气低于GB162 97 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汞污染物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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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胁迫下大豆中镉的分布状况及其籽粒品质 总被引:18,自引:1,他引:18
溶液培养中0.5μmol·L-1镉胁迫浓度下,大豆表现出轻微受害症状,籽粒减产25 . 7%,而籽粒中粗脂肪和粗蛋白含量变化不大.镉在大豆中的积累分布状况为根>叶>籽>油,比例为32.100:1.690:1.000:0.003.大豆籽粒含镉4.89mg/kg,超过了国家环境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量.而大豆粗脂肪中含镉仅0.015mg/kg,远低于国家食品环境卫生标准.豆粕中含镉6.17mg/kg,表明大豆籽粒中的镉主要存在于粗蛋白和淀粉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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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了杭州市城郊文教居民区、风景旅游区、市郊农业区、市内商业区和市郊工业区等5种土地利用背景下的32个土样中8个重金属元素(Cd、Co、Cr、Cu、Ni、Pb、Zn、Mn)的含量和形态。结果表明,杭州市城郊土壤已受重金属的明显污染,其中以Pb的污染最为严重。污染程度为:市郊工业区>市内商业区>风景旅游区>文教居民区>市郊农业区。用连续提取方法对重金属分级表明,Cd、Co、Cr和Ni主要以残余态为主,平均占总量的60%以上,而Cu、Pb、Zn和Mn主要以酸可提取态、氧化物结合态和有机结合态存在,有较大的释放潜力和生物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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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壤中分离得到1株降解2,4-二氯酚(2,4-DCP)能力较强的细菌菌株GT241-1,克隆了该菌株的3,5-二氯儿茶酚1,2-双加氧酶基因(dcpB),采用的克隆策略为:用Southern杂交对dcpB进行定位后,构建重组质粒,再用斑点杂交从重组质粒中筛选目的转化子.经序列测定得知dcpB亚克隆片段全长4303bp,其中dcpB基因编码区765bp.核苷酸和推测的氨基酸序列分析表明,dcpB与已在GenBank登记的相关基因有一定的差异.dcpB基因能够在大肠杆菌转化子中成功地表达有生物活性的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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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非点源污染是最主要的一类非点源污染,也是成为构成目前水质环境恶化的一大威胁。通过对千岛湖流域农业非点源污染现状进行调查,指出非点源污染已成为千岛湖流域重要的污染来源。最佳管理措施(BMPs)通过工程措施、耕种措施和管理措施共同作用控制农业非点源污染,可以取得良好的经济环境效益。根据千岛湖流域农业非点源污染特点,针对性地提出各类非点源污染控制的最佳管理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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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ton法处理竹制品废水生化出水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采用Fenton法对竹制品废水生化出水的脱色和有机物去除进行了研究.在综合考虑经济性和去除效果的基础上,起始COD质量浓度为430 mg·L-1、色度为1 500倍的废水,在反应条件:t=30℃,pH为3.5,ρ(H2O2)=1 665 mg·L-1,c(Fe2+)/c(H2O2)=0.072,反应时间3 h的情况下,Fenton氧化处理后,COD和色度的去除率分别高达87.5%和94.4%.研究发现,色度的去除率要优于有机物(以COD计)的去除率,且受外界因素影响小.GC-MS分析结果表明:经过Fenton处理后,废水中的发色团和助色团基本上完全被去除.中间产物主要是脂类衍生物,副产品有1-碘十三烷和正辛基醚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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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点源污染河流的水环境容量估算和分配 总被引:6,自引:2,他引:4
通过河流相应集水区内氮磷的各污染源分析(包括农地、畜禽养殖和生活排污等),利用输出系数模型估算各非点源的氮磷投(排)放量和入河量;采用河段氮磷输入-输出平衡关系分析方法,估算河流对氮磷的每月自净量.以此为基础,参照水功能区划所要求的水质目标,提出了水质未超标河段相应集水区的氮磷剩余水环境容量按月估算模型,和水质超标河段相应集水区内氮磷投放削减量的按月估算模型,及其在各污染源之间的分配方案.结果表明,长乐江的总氮和总磷自净量分别达到775.9 t·a-1和30.9 t·a-1,自净率分别为28.8%和51.2%.河流对氮磷的自净量不仅受水文生态条件的影响而表现出较大的季节性变化,而且随着污染负荷量本身的增加而提高.按照水功能区划中Ⅲ类水的水质要求,长乐江总氮含量全年超标;各非点源的总氮投(排)放量均须不同程度的削减,削减总量应达到1 581.0 t;氮源削减量分配结果表明,化肥是应削减的最大氮源,要求在河流相应集水区内的化肥氮投放削减量为1 047.4 t·a-1;而与各种氮源的投排放现状相比,要求削减比例最高的是畜禽养殖的氮排放量,达32.4%.长乐江流域尚有一定的总磷剩余水环境容量(2 335.7 t·a-1).根据目标水质要求,平水期是各污染源总氮投放需要削减的量最大的时期,丰水期则是总磷剩余水环境容量最小的时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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